诚征加盟地方细则
一、加盟地方工作站条件
加盟预防犯罪调查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国家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2.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
3.申请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预防犯罪调查网品牌意识,能够自觉维护预防犯罪调查网的品牌信誉;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最好在公、 检、法、司、新闻机构、律师界工作过;
5.有法律职业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6.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或具有一定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具有比较完善的网络通讯条件,并具有较丰富经营经验和社会信用。
7.预防犯罪调查网地方工作站应设在省或副省级市,地级市以下设办事处。
二、加盟前景及权益
预防犯罪调查网已在全国各地推广特许加盟。该合作项目具有前景广阔、社会影响力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等特点。加盟本网可以享有以下权益:
1.享有本网授予的“预防犯罪调查网XX联络处”牌匾,享有使用本网颁发的有效注册执业证件。
2.享有总部配备的一个单独频道。
3.享有本网统一配送的各项服务,承担本网站在当地的法律服务、维权服务等工作,并享有与工作量相应的满意报酬。
4.网站文化,品牌办站规程共享,免费培训并提供一套地方站工作成功经验秘诀。
5.独家及时获得总部提供的最新的法律、维权资讯线索和民事、经济、行政、刑事诉讼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
6.根据本网委托,接受当地群众案件的投诉。
7.接受当事人委托和中央有关网站联动、提高本网办事效果。
8.持本网站总部有效执业证件,在当地采集法制、维权类资讯,撰写有关稿件发电邮至总部。
9.总部人员前往各工作站所在附近地区时,该地工作站有义务协助开展工作。
10.主动捕捉当地政法(如:消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线索并及时提供给总部。
11.接到所在地区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或投诉时,各地联络处按总部指令前往进行就近调查采访,了解真实情况发邮件反馈给总部。
三、加盟程序
1.申请人填写网上下载的《预防犯罪调查网加盟审批表》直接到总部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需要本人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和本人亲笔签字)。办理人需要符合预防犯罪调查网联络处申请条件,保证提供的有效证件是合法而真实的。遵守国家的法律和预防犯罪调查网的规定。
2.预防犯罪调查网总部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总部派员实地考察)。
3.经预防犯罪调查网总部审核合格后双方进行签约。
4.加盟者自愿向本站交纳相应的加盟费及管理费。
5.签约后,由预防犯罪调查网总部以文件的形式〔同时在本网地方频道栏内公告〕授予“预防犯罪调查网XX联络处”名称,并颁发牌匾以及为其负责人办理有效执业证件。
四、预防犯罪调查网加盟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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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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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联络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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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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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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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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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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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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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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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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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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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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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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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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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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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工作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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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总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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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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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 - 6335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