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20多岁的小伙子,风华正茂却不务正业,他们结伙流窜于山东、河北十余个县疯狂盗窃汽车电瓶,最终一起毁掉了自己的青春。2010年3月6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刘志峰、刘峰、刘笑笑被庆云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刘志峰等三人是要好的朋友,三人共同的特点就是没念过多少书,并且好逸恶劳。一天中午,三人又在一起吃饭“侃大山”,刘峰说:“总觉得钱不够花的,不如咱兄弟三人想点办法共同弄些外块”。刘志峰接着提议三人去偷卸汽车电瓶,然后卖给电瓶回收站,三人一拍即合。
接下来,为顺利偷卸电瓶,他们专门去五金门市买了不同型号的扳子、螺丝刀和钳子等工具,并在庆云县租了一辆黑色的现代伊兰特轿车,还特意准备了拆卸电瓶时穿的“工作服”。一切准备就绪后,三人于深夜出发了,他们流窜于山东的庆云、乐陵、陵县、德城区、沾化,河北的海兴、盐山、黄骅、沧州等十余个县市区,专门寻找停放于门店前、停车场的货车,趁夜黑风高之时麻利地拆卸盗窃汽车电瓶。自2009年11月份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志峰、刘峰、刘笑笑三人交叉结伙疯狂盗窃汽车电瓶73块,总涉案金额达三万五千余元。
2010年1月,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以上犯罪嫌疑人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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