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练兵效果好!”3月22日,山东省临邑县检察院召开青年业务骨干案件辩论会,会议结束后,戴志军检察长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标志着该院探索的“听、辩、评”岗位练兵新模式——青年业务骨干旁听检委会会议并在会后开展案件辩论听取评议,取得了初步成功。
3月19日,该院检委会办公室根据公诉科的提请,定于3月22日上午召开检委会,讨论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罪与非罪的定性问题。根据3月初制定的《青年业务骨干旁听检委会讨论案件制度》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该院决定抽取各科室的青年业务骨干旁听检委会会议,以“听、辩、评”的方式开展业务练兵活动。“听”:即由各科室抽选青年干警参加检委会,被抽选的干警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旁听案件承办人对案情的汇报以及检委会关于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一方面了解检察业务工作的决策流程,另一方面进一步开阔视野,学习如何简洁、清晰地汇报案件,增强对案件的把握能力;“辩”:即检委会结束后,由干警针对案件的疑难点阐述个人意见和看法,持不同观点的干警之间展开现场辩论,在实战演练中增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评”:即由检委会委员对干警观点和表现逐一评析,纠正不足,现场传授实战经验和技巧,引导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增强执法办案能力。
当天的检委会,除检委会委员外,各科室业务骨干10余人参加会议。在中规中矩地旁听完检委会讨论案件后,这些年轻人的“虎劲”逐渐表现出来,围绕着案件中王某等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引经据典,唇枪舌战,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法理、情理,在这一刻激情碰撞。“法理越辩越清楚,视野越辩越开阔,水平越辩越高明!”与会人员表达了共同的心声。辩论 会结束后,有的干警还意犹未尽,站在会议室门口继续着他们的讨论。
该院戴志军检察长表示,今后凡检委会讨论的案件都要抽选业务骨干组织辩论,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部门要多提供这样的案例,供大家讨论,推动以案件讨论为主的业务部门练兵模式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