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财,不走正道,打起敲诈局长的歪主意。局长沉着应对,勇敢报警,犯罪嫌疑人很快落入法网。因涉嫌敲诈勒索罪,2009年7月23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陈浩批准逮捕。
陈浩,男,19岁,初中文化,黑龙江省肇源县肇源镇人,现住山东省庆云县北海家园。
十年前,陈浩的父亲来到庆云县,在“酒水副食城”做烟酒生意,由于懂经营,会管理,生意越做越红火,钱越挣越多,在庆云县购置了楼房,买了轿车,全家也迁来安居。尽管日子过的红红火火,但是陈父也有不顺心的事,这就是儿子陈浩没有被管教好。陈浩初中二年级就辍学在家,因其不愿意做生意,父亲便四处托关系,给他谋了份非常不错的工作。由于陈浩文化低,日常工作干不好,还酗酒赌博,结交不良人员,经常惹事生非,单位领导管不了他,就将他辞退。
今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陈浩在家闲着没事,就看网络电视,他被一个情节吸引住了,南方一个无业青年,冒充市人事局的工作人员,给一些单位办公室打电话,要来这些单位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然后又冒充检察官或纪检干部,对领导进行敲诈,连续作案多起,均获成功,但最后一次栽进去了。他认为这些官员太容易被敲诈了,那个无业青年的作案手段也非常一般,否则,不会案发。出于刺激,更是为了发财,他跃跃欲试。
2009年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5时许,陈浩来到城区一公用电话亭,拨通了庆云县某局李局长的手机。他对李局长自称是沧州市第二私人侦探公司德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公司受人委托,对李局长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秘密调查,现查明李局长涉嫌受贿,私生活方面也有问题。调查情况已形成材料,拍了照片,并存档。按规定委托人已经交付调查经费五千元钱,其余两万五千元钱由李局长支付,否则,公司将把调查材料、照片转交给检察院、纪检委。
当时,李局长正在审阅一份材料,对突如其来的电话惊呆了,他知道这是遭遇敲诈了。自己一向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过去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出格的地方,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不理他。在以后的几天里,这个电话接连打来,李局长总是吼一声“滚蛋”,随即挂断电话。经过查询,这个电话是从一个公用电话亭子打来的。星期天,李局长来到这个电话亭子,询问打电话人的情况。当时,陈浩正在附近转悠,他看到李局长进了电话亭,就到另一话吧,又拨通了李局长的手机,捏着鼻子说:“李局长,我们时刻在跟踪你,你不要有不利于你前程的行动”。李局长随即高声骂了句:“你是个无赖”!然后气愤地挂断手机。
以后,陈浩再打手机,李局长随即挂断,置之不理。李局长不接手机怎么办?给他写信。陈浩买来信封和纸,开始给陈局长写信。他将以前说的内容写上后,又写道:请你于明天下午6点30分,将钱如数放到文化中心院内石碑下,否则,我们不再等候,请三思。陈浩写完信,直接来到该局办公室,亲自将信交给一年轻的女性工作人员。
李局长接到信后,看完信的内容,越想越生气,这个无赖太猖狂了,不将其绳之以法,他还要做其它坏事。他只身来到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
陈浩心想,李局长非常聪明,他不会因为区区几万元钱,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这回他肯定交钱了。7月3日下午6点40分,他来到文化中心院内,见四周无人,走到石碑前,看到一块砖头压着厚厚的一叠东西,便弯腰去取。突然,几名便衣警察从天而降,陈浩被当场擒获。原来,为引诱大鱼上钩,按歹徒规定的时间,李局长找了一块砖头,将一叠废纸压在了石碑前面。
陈浩作梦也想不到,一次还没有敲诈成功,就栽进去了。
陈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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