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故意杀人案。案件特殊之处在于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竟是同胞兄弟。
家住昭通彝良县荞山乡田坝村的方仕云,与其二哥方仕元素有积怨,两家因修厕所等事情产生矛盾,为此,方仕云长期怀恨在心。后方仕云又认为其妻与方仕元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产生杀害方仕元的念头。
1995年3月8日晚23时,方仕云来到方仕元睡觉的房间内,用拳头、扫帚殴打方仕元头部、面部,件方仕元躺在地上不动后离开现场,为仿造方仕元系被炸伤的假象,方仕云将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放在房子一楼厕所北墙上引爆。
但方仕元并未当场死亡,方仕云便于3月9日到村公所报案,谎称方仕元家房子被炸,方仕元被炸伤。当日回家后方仕云即组织人将方仕元抬到被炸房子二楼其父母的床上,造成方仕元被炸伤的假象,并威胁其母等人:“有人来调查就说方仕元是睡在楼上被炸伤的”。方仕元于3月11日中午死亡。经鉴定为因头面部损伤,致脑室出血、脑疝形成死亡。
在庭审中,方仕云一再否认自己与方仕元存在矛盾,否认自己杀害方仕元的事实,,但法庭经调查认为,方仕云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与本案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指认笔录、照片、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能够证实方仕云杀害方仕元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方仕云用拳头、扫帚打死方仕元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亲属之间因琐事而引发,方仕云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可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处方仕云有期徒刑十五年。
方仕云与方仕元系同胞兄弟,本应互谅互让,互相帮助,但方仕云不能正确处理家庭关系,不能妥当处理家庭内部矛盾,而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将自己的二哥杀害,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世人皆应以此为戒,避免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