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事:“老虎”“苍蝇”们“腐”在哪儿?
——大数据透视中纪委“立案检查”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罗争光)今年以来,中央“打虎拍蝇”的强度呈现不断上升趋势。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此前曾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的“案件查处”栏目进行了大数据整理分析,就这些“老虎”“苍蝇”的地域、领域、身份、年龄、贪腐原因等要素进行了统计分析,描述了《“老虎”“苍蝇”在哪儿?》。
事实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除了公布关于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分布信息外,还对这些领导干部的贪腐形态有着更为丰富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集中在一些已经进行了“立案检查”的案例中。为此,记者继续以该网站“案件查处”栏目为内容,以“立案检查”为关键词,检索了该栏目所有包含“立案检查”信息的案例(时间跨度为2012年12月6日至2014年5月19日),剔除重复信息,努力挖掘并呈现“老虎”“苍蝇”们到底“腐”在哪儿?
查处公布领导干部贪腐信息琼、粤、川最积极
统计显示,在本稿分析的时间段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立案检查”信息的案例共57例,其中,2013年公布了21例,2014年截至5月19日已公布了36例。
这些公布的案例,共涉及14个省市自治区,1家国家部委,4家国有企业,2家国有事业单位。公布案例最多的海南省,共23例,其次是广东省公布了7例,四川省公布了5例。
海南省的公布数量远高于其他省市自治区和部门,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该省常常集中公布多起案例的“立案检查”信息,其中2014年3月28日一次性公布了9例。
贪腐高危人群:“50后、60后”、厅局级
统计显示,公布了“立案检查”信息的案例中,涉案领导干部有23人没有公开年龄信息。有年龄信息的34人中,“40后”1人,“50后”23人,“60后”10人,尚未有“70后”及更年轻的领导干部被公布“立案检查”信息。
根据公开信息和相应的级别界定标准,记者将这些案例的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信息进行统计发现,省部级领导干部有13例,厅局级有23例,县处级有19例,科级有2例。可见,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公布“立案检查”信息的案例已占63%。
不过,根据地域信息将这些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进行更为具体的统计,可以发现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特征。
统计显示,海南通报的案例中,绝大部分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共16例,约占70%;其次是厅局级领导干部5例,科级领导干部2例。
广东通报的案例中,有1名省部级领导干部,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5名厅局级领导干部,约占71%。
四川通报的5起案例全部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有2人是省部级、3人是厅局级,“打虎拍蝇”力度可见一斑。
领导干部腐败高发形态为受贿
分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立案检查”信息的相关案例文本内容,记者根据相关法律纪律标准对这些案例中的贪腐形态进行了梳理、分类统计,其中不少案例中存在多种违法违纪行为。
统计显示,已经有50起通报案例就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出了说明,尚有7起案例未就违法违纪案情做出详细说明。
已经做出说明的50起案例中,有45名领导干部存在“受贿”行为,占90%,且形式多样。记者对案例中的受贿方式进行分类整理,大概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直接收受礼金”受贿,存在于25起案例中;二是通过“违规土地审批”受贿,存在于2起案例中;三是通过“违规项目招标审批”受贿,存在于18起案例中;四是“索要宴请和奢靡娱乐”,存在于4起案例中。
除了受贿,被提及次数较多的贪腐形态是“渎职失职”,有34名领导干部,占68%。此外,有12名领导干部“纵容亲属或下属违法违纪”,有11名领导干部“道德败坏”,有7名领导干部存在“贪污(主要指侵吞公款)”行为,有4名领导干部存在人事安排问题,有1名领导干部“主动行贿”。
海南问题领导干部多“腐”在违规项目招标审批,广东问题领导干部人事安排“腐”情突出
就不同地域而言,被公开“立案检查”信息的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在统计中存在不同的特征。
如海南公布的23起案例中,有22例存在“受贿”行为,其中有18例存在通过“违规项目招标审批”受贿的行为。另外,各地所有“腐”例中,4例存在“索要宴请及奢靡娱乐”的行为全部发生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下属部门;1例“主动行贿”的案例,也出现在海南,即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社会治安综治办原副主任谭明书。
广东公布的7起案例中,有2例尚未说明详细案情。涉嫌“受贿”的案例有3起,存在“道德败坏”行为的案例有2起,涉嫌“渎职失职”的案例有3起。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所有说明案情的案例中共有4例存在“人事安排问题”,广东占据2例。
此外,四川公布了5起案例,其中涉及3名厅局级领导干部的案例尚未公布详细案情,公布了案情的2起案例均为省部级领导干部,分别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两人均存在收受礼金、纵容亲属或下属收受贿赂、道德败坏等问题。
高级领导干部“道德败坏”问题突出,处级、科级项目审批是重“腐”区
结合被查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来分析其贪腐形态,同样会发现一些特征。
统计显示,13名被公开“立案检查”信息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对财物格外贪婪,不仅“直接收受礼金”(共11例),而且还通过其亲属或下属收取贿赂、谋求利益(共10例)。特别是,所有案例中有11例被提及存在“道德败坏”问题,其中8例均为省部级领导干部,约占73%。
厅局级领导干部占据了另外3起存在“道德败坏”问题的案例。同时,有15例案例存在受贿问题,其中12例以直接收受礼金的方式受贿。另外,在所有级别领导干部中一共有7例存在贪污行为,厅局级干部占据4例。
相比厅局级及以上高级干部多以收受礼金、纵容亲属或下属收受巨额贿赂,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这类行为较少,而代之以多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行政审批手段来谋取私利。
已经公布“立案检查”信息的19例县处级案例中,有17人存在“受贿”行为,其中14例通过“违规项目招标审批”受贿、1例通过“违规土地审批”受贿;而2名科级案例均存在“受贿”行为,受贿的形式都是通过“违规项目招标审批”。可见,在基层,项目审批权力是不少领导干部的重“腐”区。(实习生梁甜甜对此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