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党政要闻   |  法律资讯   |  警钟常鸣   |  本网动态   |  关心下代   |  诉讼指南   |  犯罪预防   | 
事故灾害   |  突发事件   |  防恐防暴   |  企业防范   |  专家说法   |  基地   |  地方频道   |  有偿资讯   | 
网站公告: ·“一带一路”国际医疗大会诚邀您的参与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控制和管理高级培训班 ·《平安和谐联谊会》章程   咨询热线:010-83999003
  您现在的位置:预防犯罪调查网 > 党政要闻 > 内容  

国土资源部: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发布日期:2014-6-20   来源:腾讯网
 
 

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土部表示,为防止地方在经济发展中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土地收益,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刚性管控,需对用地规模整体调控,实现“控总量、挤存量、提质量”。

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在介绍《规定》起草背景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一些地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大幅下降,脱离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至15%。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

因此,《规定》首先明确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规划、计划、用地标准、市场引导等手段,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其次,《规定》健全了用地标准,并建立起更为严格的用地约束制度。明确了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宗地规模和容积率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

此外,在“优化用地布局,盘活存量空间”方面,《规定》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

在“完善市场配置,促进用地提效”方面,《规定》扩大了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首先,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性质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产业)等经营性用地,将实行有偿使用。其次,通过地价引导土地资源有效利用。要求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经济参考报)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点击·排行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公民的受教育权
用真情接访---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诈骗20万 潜逃数月落网
方舟子遇袭案告破:嫌犯肖传国被捕
赵某诉潘某等侵权纠纷案案例分析
十六年民事纠纷终被化解
涉案金额3.85亿余元 全国最大洗钱案合
记者来信:六条年轻生命溺亡再敲水中救援警
珠三角部分家庭欲“逃离”一线城市 摆脱伪
四川都江堰农民工讨生活费被砍致1死1伤(
    热门·图文    
诈骗20万 潜逃数月落网
方舟子遇袭案告破:嫌犯肖传国被
涉案金额3.85亿余元 全国最
记者来信:六条年轻生命溺亡再敲
    最新·发布    
顾问陈伟立出席《帮扶帮教大爱无疆》大会
顾问陈伟立出席《帮扶帮教
本网讯,顾问陈伟立出席大会并与相关领导合影留言。 ...
· 顾问陈伟立出席《帮扶帮教大爱无疆》大会
· 同庆中秋,快乐你我
· 陈伟立顾问近日游记
· 《2017公安改革创新影响力评估研究报告
· 忠诚履职 守护一方平安—采访怀仁县公安局
· 【警察故事】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记朔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合作加盟 | 组织机构 | 记者联队 |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法律支持"陈建国 律师 孙东亮 律师
联系电话:010 - 63352311     邮箱:yffzdcw_7@163.com      监督电话:13801203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0171641      京ICP备160335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