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素宏 林其玲)经过历时14个月的反垄断调查,国家发改委于2月10日公布了对美国芯片巨头高通公司的调查处罚结果。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执法机构在责令高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公司处以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共计人民币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据了解,这一金额再次刷新中国反垄断罚款纪录。
发改委:罚款不为打垮企业
经过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的调查,国家发改委指出了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三宗罪”: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三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高通是全球无线通信技术的领导者,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其拥有众多核心专利,主要利润则来自于专利授权收费,这也是高通最核心的商业模式。目前市面上在售的绝大部分Android智能手机均采用其芯片。
业内人士指出,高通多年来对国内的手机制造商按整机售价的5%收取不合理的专利许可费,被业内称之为“高通税”。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60.88亿元的天价罚款刷新了发改委反垄断罚单纪录,是2014年全年发改委反垄断罚金总额的三倍多。
对于如此高额的罚款,国家发改委表示,主要是因为高通垄断行为性质严重、程度深、时间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监察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也表示:“罚款目的是恢复这个领域的竞争秩序,而不是打垮任何企业。过去高通的行为抑制了他人的创新”。
分析称对高通影响有限
美国高通公司发表公告,表示接受中国国家发改委对其处罚60.88亿元的决定,并如期缴纳罚款,不再寻求进一步的法律程序。高通总裁德里克·阿博利昨日在和中国媒体的电话连线上表示,很高兴能和中国的发改委达成最终一致,接下来将继续在中国投入,加强与运营商及终端伙伴的合作。同时,他强调“此次整改方案只针对高通在中国市场的授权单位,专利反授权也只适用于中国市场”。
另据发改委消息,高通公司主动提出一揽子整改措施,包括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等。
对于罚单金额,许昆林在通气会上表示,初期高通认为罚款有点重,但是我方认为合理,最终高通公司接受了,罚款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平均汇率进行计算。
分析称,60.88亿元罚款对高通的短期业绩虽有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高通影响有限。根据最新财报显示,高通目前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高达316亿美元,接近10亿美元的罚款,对于高通而言不会产生太大压力。在业绩方面,影响也有限,甚至带来了利好。昨天高通上调了2015财年的营收和利润预期。“实际上我们现在所做的调整反映出我们逐步消除了相关的不确定性,但预期的上限仍然保持不变。”德里克·阿博利称。
消息传出后,高通股价本周一在纽约市场的盘后交易中上涨2.82%,截至周一收盘,高通股价上涨1.15%。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高通公司在我国持续投资表示欢迎,并支持高通公司对使用其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收取合理的专利费。
■ 释疑
为何按照销售额的8%罚款?
按照中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可被处以上一年销售额10%的罚款,此前有业内人士预计,对高通的罚款或按10%的标准“顶格处理”。对于为何最终按照8%的标准处罚高通,许昆林昨日表示,“高通公司很配合我们的调查,公司总裁多次来发改委沟通,基于此,我们没有按照10%的最高标准处罚,而是减少了2%,按照8%的标准进行处罚”。
对于罚款如何收取的问题,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对媒体称,按照法律规定,从发出正式的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高通公司要把罚款上交中央财政。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王小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笔罚金上交中央财政后,可能用于专项基金或一般性财政支出,但最终如何使用尚不清楚。
也有业内专家分析称,罚款应该充入国库,成为公共预算的收入部分。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是两条线,具体到这笔钱最后的支出明细确实很难统计。
回溯以往的反垄断案,如奶粉、白酒、平板电脑、医药等行业,反垄断罚款的最终“归宿”大多如此。以此前对乳企的最高罚款为例,2013年8月,发改委价监局表示,“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等6家企业已分别将共计6.6873亿元的罚款汇入财政部指定的物价罚没收入账户,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刘素宏)
■ 回顾
高通公司28次接触发改委
在国家发改委昨日上午召开的通气会上,价监局局长许昆林介绍了发改委调查高通的细节,称发改委和高通公司进行了28次的沟通,其中许昆林与高通总裁陆续进行了8次会面。
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高通与中国发改委就该案件进行了激烈探讨,美国高通公司总裁德里克·阿博利曾多次率领高管和律师团队拜访中国。
据外媒披露,在整个2014年,高通全球首席执行长史蒂夫·莫伦科普夫至少三度来华交换意见;高通全球CEO率领七八个副总裁5次到发改委接受询问;高通甚至还动用了包括美国财长、美国商务部长等美国高级官员游说,并拜见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汪洋等高层。
昨天,在和中国媒体的电话连线上,高通总裁德里克·阿博利表示,很高兴宣布我们能够最终和国家发改委达成了解决方案。这次调查在过去一年给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很高兴这次调查已经结束,可以开始新的篇章。
“虽然最终达成的解决方案中,包含了一些让我们感到有些遗憾的方面,但我们在中国的授权业务有了更多的确定性。很高兴国家发改委同意接受我们的整改方案,认可发改委决定中的要求。现在我们能够在更小的不确定性下在中国运营。”德里克·阿博利称。
虽然高通被罚近61亿元,刷新中国反垄断最高纪录,但分析人士认为,对高通而言,这个罚款不算高。(林其玲)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罚单历史
●2011年11月 山东两家医药企业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涉嫌垄断被开出700万罚单,这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2013年1月 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被发改委罚款共3.53亿元人民币。
●2013年2月 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发改委罚款4.49亿元。
●2013年8月 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等六家存在价格纵向垄断的乳粉生产企业被罚6.7亿元。
●2013年8月 按照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要求,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等部分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罚款总金额1059.37万元。
●2013年9月 海南三亚的三家销售水晶的旅游购物店缔结价格同盟,罚款金额共计逾500万元。云南丽江8大旅行社集团在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的牵头组织下缔结价格同盟,合计罚款334.6万元。
●2014年5月 依视路、博士伦等五家眼镜片生产企业因价格垄断,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
●2014年8月 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轴承生产商因价格垄断,共计被罚12.354亿元。
●2014年9月2日 浙江省保险行业针对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等协商价格,参与者被处罚金1.1亿元。
●2014年9月9日 亚泰、北方、冀东三家水泥企业因实施价格垄断,被依法罚款1.1亿元。
●2014年9月11日 在国家发改委确认垄断行为后,湖北物价局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及湖北8家奥迪经销商共罚款约2.8亿元。上海发改委对克莱斯勒 (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共罚款约3382万元。
●2015年2月10日 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罚款计60.88亿元。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