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县委书记落马值得警惕
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明确要求,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从去年2月28日江西会昌县县委书记傅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到今年4月9日河北省通报清河县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从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中,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
被判死缓的江西南昌县原县委书记汤成奇受贿3901万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金额达500余万元。
在基层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处于各类关系核心位置的县委书记,一人贪腐往往波及当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甘肃省华亭县原县委书记任增禄收受贿赂991万元,另有41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该案牵涉129名华亭县官员,几乎覆盖了该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机关。
“人都有弱点,不喜欢钱的喜欢美女,不喜欢美女的喜欢字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周志忍说,县委书记集资源分配、干部选拔等大权于一身,因此一些人想方设法投其所好,攀附其权力而谋利。
落马县委书记在哪些地方捞钱
——贱卖资源,损公肥私获暴利。在矿产丰富地区,一些县委书记通过县矿产管理局,直接插手干预矿业开发、出让,采取私下交易、违法开采,甚至占有“干股”等形式获取高额利益。
矿产资源性腐败成为击倒县委书记的常见“黑洞”。“稀土重县”江西安远系列腐败案中,原县委书记邝光华为其妹等亲属非法开采稀土打招呼,仅帮助其妹违法销售获利超过4000万元;去年被判刑的安徽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在担任霍邱县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在处置探矿权转让过程中,非法干预转让价格评估,并违规决定将探矿权转让,给国家造成5.2亿余元的经济损失;广西武宣县原县委书记李启亮、彭进瑜,涉及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插手矿产开发,并与“黑社会”勾连。
——借地生金,大捞土地工程财。浙江开化县原县委书记王金良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世益,被查出从土地出让金账户中,支借1亿多元资金给4家民营企业使用,建立官商联盟谋取私利。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罗国安说,近年来随着各地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旧城改造、土地流转、基础建设,加上土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手中少数能相对自由支配的财源,某些县委书记极易利用其审批职权或影响力受贿捞财。
——卖官鬻爵,批发“官帽”敛财。作为手中“含金量”最高的人事权,干部选拔往往成为某些县委书记的疯狂揽财手段。去年一审被判刑14年的晏金星,“卖官”近百次受贿300多万元,被称为一手收“票子”,一手发“帽子”的“帽子书记”。
“不送不重用,少送动一动,多送往上蹦”,这句顺口溜讽刺了一些地区存在的“卖官”现象。一位熟知干部选拔流程的官员将此形象描述为:动干部前把组织部长喊来,“记”;常委会上要求县委办主任,“念”;选拔表决时对参会常委说,“过”。“说三个字就把干部选拔程序给走完了,遇上强势的县委书记,有的县长上会前都不知道要提拔谁。”
加强教育培训武装头脑,加快制度建设监管权力
从行政级别来看,目前县委书记多数仅属处级,占全国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总数比例不到1%。然而,县委书记又属于特殊的干部群体,其能力高低、表现好坏直接影响执政一方的政治生态与社会发展。能治理好一个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县,就具备在更高层次施政的基础条件,因此县委书记往往成为官员仕途升迁的重要台阶。
应当看到,县委书记队伍的基本面是良好的,大多数县委书记能够廉洁奉公,勤恳敬业。焦裕禄、谷文昌等勤政为民,都是县委书记学习的榜样;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县委书记的先进典型,其“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事迹感动一方百姓。
为进一步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从2014年11月起,中央党校举办县委书记研修班,计划到2017年底将全国县(市、区、旗)委书记轮训一遍。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寄望县委书记: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习近平说,“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去合法发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几年前,中央曾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去年以来,中央党校又组织对县委书记展开大轮训,这些举措充分体现出中央对县委书记群体的高度关注、重点培养和严格教育。
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其中提出,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
汪玉凯认为,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除强化教育培训和道德人格塑造外,更多应在权力制衡上下功夫。比如现在大部分县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归属同级党委管理等制度安排,都有必要适时调整,增强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制度约束,同时加强巡视、举报等外部监督力度,让“大权在握”的县委书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县级作为权力体系完善的最基层政权组织,县委书记责重权大。周志忍说,当前正值城镇建设、农村改革的发展转型期,各种包裹在钱权色中的利益诱惑容易使一些意志薄弱者丧失底线,迷失自我,应当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权力约束机制。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曾经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权改革试点,以规范县委书记权力。长期研究中国县域制度改革问题的河南省社科院院长喻新安表示,通过制度完善,探索县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新路径,将会有效防范权力滥用,也将有助于为县委书记群体营造良好的谋发展、干事业的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事实+
县委书记:官员腐败重灾区
近年来,县委书记一度成为腐败高危人群。自2006年河南省县级党委换届以来,河南共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而在今年的反腐风暴中,山西有近20名县委书记落马。
一般来说,远离中心城市的县一级往往是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 使得权责不对称、“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成为县委书记工作中的最大困难。这种“政治地理边缘”,一方面给县委书记开展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导致了买官卖官等官场潜规则更容易流行。这种现象在一些少数贫困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如“千万县令”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三光书记”福建周宁原县委书记林龙飞等都是卖官鬻爵“致富”的贫困县县委书记的典型。因为他们处在贫困县的位置,“要想富,动干部”,除了卖官之外,就再没有别的什么“致富”门路了。
县委书记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对上,县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相对独立,县委书记可以针对县里的任何事、任何人说了算;对下,县委书记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也就是说大事可以抓,小事也可以抓。县委书记面临的“利益诱惑”也很大。县一级的城市拆迁、中小国企的改制等“项目”,往往是资金涉及到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重大工程”,这些项目往往需要那些具有实权的县委书记“一锤定音”,其中的“利益诱惑”对一般的领导干部而言都是一种考验。(腾讯新闻综合新京报、人民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