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晚头条刊文称,新形势下,省区市巡视要和中央联动、全国“一盘棋”。在反腐败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
文章说,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
中纪委批评地方巡视不给力 专家建议尝试跨省交叉巡视
地方巡视中存在4类问题
中纪委文章批评当前省区市巡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并点出地方巡视中存在4类问题:有的地方党委旗帜不鲜明,没有把巡视工作当成主体责任去落实,而是推给纪委、组织部,个别人甚至发现了问题后,还在那里当看客、说客。省委“五人小组”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的党委书记听取工作汇报时讲表态的话多,不对巡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也不梳理、研究和处置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有的巡视组缺乏责任担当,聚焦“四个着力”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不能摆脱人情干扰。有的地方巡视成果运用不充分、移交问题线索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缺乏保障,严重影响了巡视效果。
关于中纪委文章所提到地方巡视存在的问题,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日前在2015年第7期《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文章中得到印证。王儒林说,此前山西巡视的作用没有发挥,一些刚被巡视过的地区或单位就出现了腐败案件,有的巡视报告对有些领导干部作出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评价,比如对原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省委巡视组作出“时刻以一名党的高级干部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的评价,使巡视工作的权威受到极大影响,信用受到极大损害。
王儒林分析山西巡视工作与中央存在差异的原因时指出,主要是由于问题导向意识不强,没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发现问题数量少、质量不高、可查性不强,对一些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有些问题因为核实不力没有报告;其次是监督重点不突出,没有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此外,还与巡视成果运用不充分、震慑力不强、对新的方式方法不会用不敢用有关。
巡视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有廉政研究学者向南都指出,中央巡视制度改革已有2年,也明确提出“巡视工作要全国一盘棋”,但地方巡视工作依旧参差不齐,这与巡视工作条例尚在修订,新的标准尚未明确有关;也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不乐见本辖区被揭出大量腐败有直接关系。有专家建议,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放手进行巡视,不妨尝试跨省区交叉巡视。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随着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权由中纪委主导,中央纪委对各省区市纪委的业务指导和领导也在不断增强。但在“惯性逻辑”指导下,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并不乐见通过巡视,本辖区内发现大量腐败、或者在自己任上提拔的干部被查出腐败,就容易出现省委对巡视组授权不够成分、发现问题后由大化小处理等情况。
鉴于中央巡视制度改革后,巡视条例仍在修改中,具体应如何巡视尚无明确标准,“各地如果按照以前的巡视方式,巡视组派出后就很难找到有效的问题线索,达不到中央的要求。”庄德水说。
对上述问题的破解,庄德水建议,一方面应尽快修订并出台新的巡视条例,另一方面还应明确主体责任区分和追责标准。“明确对支持巡视工作、曾对巡视问题进行提醒、主动改正的,就不应追究党委负责人的责任;但对于管理不严、有徇私、养大问题的党委负责人,应加大追责力度。”庄德水建议,此外,考虑到本省的干部巡视本省地方政府,难免会面临体制障碍、放不开手脚,不妨考虑尝试跨省交叉巡视,效果可能更好。
省委“五人小组”是个什么机构?
党委“五人小组”都有谁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巡视中,便有多个省份建立起“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报告机制。云南等地对这一机制的介绍显示,“五人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构成。
据一位省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各省巡视工作一般向省级纪委书记汇报,或通过省委常委会进行综合汇报,在一些案件办理上,省级纪委书记协调能力也有限。明确省委“五人小组”在每轮巡视后需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意味着巡视组可直接向地方最高领导汇报巡视发现的问题,有助于巡视发现问题的查办,也将大大提高巡视组工作的独立性。
综合各地公开信息来看,省区市巡视情况的汇报程序已明确为:首先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五人小组”听取“专项汇报”,再由省委常委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汇报”。
据了解,巡视组向省委“五人小组”所作的“专项汇报”,与向省委常委会作的“综合汇报”,前者内容更为详细,体现对巡视发现问题、案件线索保密性的要求,“常委会参会人员更多,一些具体案件线索不宜过细汇报。”
也有反腐败研究学者就此分析认为,“五人小组”成员在省一级权力结构中对决策影响最大,巡视组向“五人小组”专项汇报,一方面有助于对问题整改的统一决策,加强省级巡视监督的执行力和效果;另一方面,也将对巡视中发现厅一级领导干部案件查处,以及未进入“五人小组”其他常委案件的查办起到很大作用。
听取巡视汇报是新增职责
南都记者了解到,党委“五人小组”的议事机制此前便已存在。
据河北省以及福建省德化县、宁夏彭阳县等地公开消息显示,各级党委“五人小组”皆由地方党政一把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成,“五人小组”会议的一项职责是酝酿提名干部人选、研究干部查处,是涉及干部任免干部处理等事项上常委会的一项前置程序。
福建省德化县曾出台《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制度》,明确“五人小组”会议是在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前酝酿涉及干部任免及干部处理有关事项的一种议事形式,并非决策机构,不能以“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的结果代替常委会集体决策和研究决定。
《制度》还明确“五人小组”会议议事要在对不同的意见加以综合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集中形成正确的意见。如经讨论酝酿后仍分歧较大的,一般应缓议,经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五人小组”会议未通过的议题不得提交常委会研究。
而“五人小组”需专题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对巡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则是最新增加的职责。
地方巡视四类问题
有的地方党委旗帜不鲜明,没有把巡视工作当成主体责任去落实,而是推给纪委、组织部,个别人甚至发现了问题后,还在那里当看客、说客。
省委“五人小组”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的党委书记听取工作汇报时讲表态的话多,不对巡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也不梳理、研究和处置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
有的巡视组缺乏责任担当,聚焦“四个着力”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不能摆脱人情干扰。
有的地方巡视成果运用不充分、移交问题线索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缺乏保障,严重影响了巡视效果。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
采写:南都记者程姝雯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