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消息: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简化台湾居民来往手续,《决定》对《管理办法》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取消了《管理办法》中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以及签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简化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手续,取消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四、五项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后,台湾居民可以凭有效台胞证,无需办理签注,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