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事实+
哪些人任职时需要向宪法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指出“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将宪法宣誓制度适用的范围予以扩大,将“一府两院”(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纳入进来。
但草案暂未将全部公务员纳入该制度的适用人员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按照现行公务员法适用范围,公务员还包括中共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工作人员。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承担任务特别是履行职责方面有显著差别,全部纳入或者部分纳入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根据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举行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腾讯新闻综合中新网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