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4点多,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里突然响起一声枪响。事后流传在网上的视频显示:当时一群人正在追撵民警,民警一边喊“后退”一边朝天鸣枪。
民警在医院鸣枪这样的处置方法是否过激?扬子晚报记者在宜兴公安机关了解到,民警鸣枪前已经受到暴力攻击,鸣枪警告并无过错。
网络视频
门诊楼下,民警鸣枪示警
“后退后退!你们不要靠近!我警告你们!”这句话,出自前天下午流传在网络上的一条短视频。
视频拍摄地位于一家医院的门诊楼下,画面里,民警说完这句话后就扣响了扳机。“嘭”的一声,人群先是一怔,随后四五个人继续追撵开枪民警。
紧接着,民警再次发出警告,并拿枪指向对方,但这样的动作并没有吓退人群,有名浑身是血迹的男子一边朝民警冲去,一边大喊“警察打人了!就是派出所打的”。
随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叫嚣男子的情绪也稍微缓和,视频宣告结束。
仅凭这样的视频,一般人很难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从画面里拍摄到的车牌号码来看,事发地应该是无锡一家医院。那么,到底是医院有人闹事还是民警处置过分?民警又为什么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医院里开枪?最终到底有没有人员受伤?
这一系列的疑问,在视频公布后引起了网友的猜测和热议。根据视频以及网络上的消息,事发地是宜兴市丁蜀镇的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昨天,扬子晚报记者来到了宜兴进行采访,对事件进行了还原。
市民说法
以为枪声是车辆爆胎
扬子晚报记者在医院周边走访了一些市民,有市民回忆道,自己一开始听到枪声,还以为是车辆爆胎,后来才知道是警察开枪,好在没听说有人受伤,“据说民警是朝天开枪的。”
事发后,医院附近不少市民都往枪响的地方围过去,有人以为是医疗纠纷,有人以为是抓逃犯。在扬子晚报记者走访过程中,不少目击者都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那伙人实在太嚣张了!追着民警打!”
扬子晚报记者在医院现场采访时,不少市民们都表达了对围攻民警者的不满,“对警察都敢这样,老百姓遇到了还不更倒霉?”
真相调查
医院监控:民警遭围攻一退再退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采访,医院里的摄像头记录下了事发经过。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一辆警用面包车停在医院门诊部的门口,一开始车里的几个人不肯下车,几个人在警车旁说了半天,然后有人开始推搡民警。
监控录像画面显示:民警一直让步并后退,可是那几个人一直在追撵。起初,民警退到了一辆停下的轿车前面,此时他手里已经握住了枪,并指向了对方。然而,对方似乎并不买账,继续追打民警。
随后,民警拿着枪一边指着一边继续后退,从停警车的门诊部门口往住院部方向退去,并在后退途中鸣枪。听到了枪响之后,有很多市民围了过来。
医院的保安人员表示,他们听到枪响后赶紧上前,发现当时民警只有一人,那名衣服上有血迹的男子则浑身酒气,一直在叫嚣着“警察打人”。
由于医院保安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只能立即报警并组织人手对几名追打民警的人员进行控制。最后,增援的警力赶到现将涉嫌追打民警的4人带回派出所。
警方:醉汉和亲属拉车门拽民警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来到宜兴市公安局丁山派出所,了解警方对开枪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
宜兴市公安局政工办表示,8月18日下午,宜兴市公安局丁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居民小区有人酒后滋事打架,民警即刻出警将吴某军(男,30岁,安徽霍邱人)、石某某(男,27岁,安徽颍上人)等双方当事人控制并开展调查,发现处于醉酒状态的吴某军因打架受伤头部出血,便将其送往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
在警车到达医院时,吴某军的亲属已在场等候。吴某军下车后突然情绪失控,辱骂警方人员,并喊来弟弟吴某海一道冲向警车驾驶室一侧挥拳击打、撕拽正在停车的民警,拉开车门将民警拽倒,致民警头部及胸口不同程度受伤,制服撕破。
在此过程中,不明情况的在场亲属一起上前纠缠围追欲再次攻击民警。民警挣脱后,迅速后退并高声予以言语警告,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出枪朝天鸣枪示警。随后警方增援力量与医院保安一同将相关人员控制。
事发后,宜兴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督察、治安、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民警当时是正当履行职务中鸣枪示警,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目前,吴某军等涉案情况正进一步调查中。
最新进展
涉案者家属 派出所门口道歉
宜兴警方表示,在事发后,他们通过官方网络平台通报此事。据了解,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不少网友向微信公众号“我爱大宜兴”发来现场第一手资料。“我爱大宜兴”在第一时间与事发地医院以及警方取得联系,获取关键性的资料和消息,并及时将正确的消息和内容发布给受众。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谣言的传播。
昨天上午,在丁山派出所的门口,几名涉案人员的家属也举出着一封道歉信,恳求警方谅解。
“我们对接警公安民警发生误会产生纠纷引起不良影响表示非常抱歉,我们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求政府及民警的谅解,并对我们的亲属宽大处理。”
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之下 警察才可以开枪
为了规范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行为,今年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
规范第十一条规定: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
最关键的第十四条规定:警察在现场处置犯罪行为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经口头警告无效的,可以视情向天空等安全方向鸣枪警告。来不及口头警告的,可以直接鸣枪警告。(裴睿 (微博) 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