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检察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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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彦瑞 高忠祥
发布日期:2010-3-27 来源:zhfazw |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重要职责,广大检察干警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扎实练好“内功”,严于律已,强化监督,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净化思想,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必须坚持“三个慎重”。 (一)对权利慎重。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检察干警党性强弱、职业道德好坏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相反,滥用权力,就会贻害社会、贻害人民。检察机关依法享有批捕权、起诉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和诉讼监督权,用好了就会弘扬正气、造福社会;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就会祸害百姓。因此,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 (二)对欲望慎重。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权、钱、色等的诱惑下坠马落崖,究其原因,无不因权欲、色欲、利欲、占有欲、享受欲太盛,为欲所困、为欲所害。欲望是人生的一种动力,必须理性把握。作为检察干警,要把握好自己的欲望,唯一就是要以理导欲,以理制欲,通过理性把欲望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程度,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把好自己的节欲关和制欲关,谨防伤身败德。 (三)对自身慎重。检察机关要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监督;检察干警更要坚持“四自”,方能严于律已,秉公执法。即自重,有自己的人格,任何时候都不狂妄自大,妄自菲薄,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自醒,经常反省自己,检点自己,及时发现自己的毛病,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自警,时刻用法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越轨的事不做,面对各种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为权钱色所动;自励,自始至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孜孜不倦的工作态度、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二、加强生活作风建设 作为人民检察官,不仅要在大是大非上保持清醒头脑,而且要在生活小事小节上不糊涂。许多事实证明,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生活小节开始的。小节不保,大节难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身为检察干警,必须时刻注重生活小节,从小事做起,从小处严起,管好自己,从而树立起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一)控制好“交际圈”。检察干警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做到择善而交,在生活中要注意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广大干警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对那些与自己交往别有所图的人,要划清界限,避之三舍。 (二)管好“娱乐圈”。在工作之余,让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实生活,一定不能让不良嗜好成为腐化变质的媒介。要多读书,多学习,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把个人的爱好和业余时间放在健康有益的活动上来,加强修养,陶冶性情,提升人格魅力,决不沉湎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 (三)管好“行为圈”。要做自己思想的主人,驾驭好自己的一欲一念;要做自己行为的主人,把握好自己的一举一动。做到不该喝的酒不喝,不该办的事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要常怀敬畏之心,时刻坚持自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近年查办的腐败大要案来看,有些贪官原先也是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干其事的,他们中有的也曾是有所作为的干部。但是,权力上的“无所惧”,行为上的“无所畏”,导致他们断送了美好的政治前途。其间的教训,是值得永远汲取的。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自律之人,大都是能常给自己心灵洗尘之人。身为检察干警,就必须做自己思想的主人,常怀敬畏之心,防止欲望过界,坚守住职业道德的底线。 (一)要常思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做官先做人。要做一个正直善良,有爱心,讲良知,对家庭和事业有责任心的人。个人与家庭往往在事业、政治、经济、道德上“一荣俱荣,一辱俱辱”。因此,我们要始终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句话。 (二)要划清公与私的“警戒线”。廉洁人自威,腐败家也危。廉洁与否,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与存亡,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作为与名节,也关系到家庭的稳固与幸福。有的领导干部,清廉勤奋了大半辈子,却因一时的贪念,守不住公与私的界线而身败名裂,美好前途、一生清名毁于一旦,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检察官,更要始终坚守公与私的警戒线,做到“家财不为子孙谋”,拒腐蚀,永不沾。 (三)要远离法与纪的“高压线”。我们党是一个有严格组织纪律的党。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不少领导干部曾经权倾一时、威震一方,却因为无视党纪国法而身陷囹圄,成为阶下之囚,其结果是一害党和国家,二害人民群众,三害自己和家庭。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作为检察干警,更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远离法与纪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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