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红头文件保护 “转方式”重锤砸空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钢铁行业首当其冲。国家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措施一年比一年严厉。而记者在广西采访时发现,一家四年前就被国家发改委限期关停的违规钢铁企业——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为万鑫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盛隆公司),不仅未见关停迹象,反而生产不停,违规扩建不止,产能越关越大。钢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一记重锤在广西防城港市砸空了。
彻头彻尾的“问题钢厂”岿然不动
3月16日,记者走进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垭港村的盛隆公司,放眼望去,占地3000多亩的厂区车水马龙。仅看外观很难想象这是一家上了“黑名单”且已到关停期限的钢铁企业。
早在2007年4月,国务院召开的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要求,2010年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亿吨,炼钢能力5500万吨,此举被认为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不久,包括广西在内的18个省(区、市)与国家发改委签订了钢铁工业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
在广西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的30家企业中,盛隆公司赫然在列,关停和淘汰的设备为2×450立方米高炉、2×45t转炉,产能共200万吨,占全自治区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目标任务的43.3%,期限为2009年底以前。用当地干部的话说,盛隆公司是钢铁行业“转方式”在广西要砸的一块“大石头”。
据介绍,主要生产建筑用钢的盛隆公司,建设规模为年产钢300万吨,总投资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吨钢,投资15亿元人民币。盛隆公司办公室主任黄玉鸿对记者表示,公司项目经过了合法化、规范化的审批,各种审批文件齐全。项目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2005年11月投产。但黄拒绝向记者提供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根本未经过合法的立项审批。几经周折,记者得到一份防城港市环保局审批的盛隆公司钢铁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奇怪的是,对于这个投资巨大的项目,该文件竟然没有写入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环保投资、排放标准等关键内容。
根据当时适用的原国家环保总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年产80万吨以上转炉炼钢项目、年产50万吨以上普通钢材项目、年产35万吨以上特钢项目及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其他钢铁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其环评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一名干部表示,盛隆公司项目当时在我们厅都批不了,属于防城港市环保局越权审批,是无效的。
防城港市政府和万鑫公司对外宣传材料都宣称,该项目是在2003年月11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入资金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之前开工建设的。但该意见同时明确规定,对未按法定程序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产的一律停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上述干部表示,既未经过合法的环评审批又无立项手续,盛隆公司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问题钢厂”。出人意料的是,被关停淘汰盛隆公司并未关停,相反的是盛隆公司安然度过了关停的最后期限,规模甚至越来越大,“一记重锤砸在了棉花上”。
市府红头文件替违规钢企说情
记者在盛隆公司看到,厂内一座烟囱正喷冒红褐色烟雾,“蘑菇云”腾空而起。附近村民告诉记者,盛隆公司这样冒烟已经四五年了,经常间隔几小时就要吐出各色烟尘。天晴的时候只要它生产,周边就会被浓烟裹得严严实实。尤其夜间排放的烟尘笼罩港口区域上空,气味刺鼻。
在该厂正南侧的小龙门虾苗场,记者发现盛隆公司的两处排污口,铁锈色、黏稠状的污水源源涌入沟渠,最终排入十公里外的大海。有村民告诉记者,这家工厂污水经常不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恶臭熏人,附近农作物枯萎和鱼虾死亡的事件不断,近2000亩养殖池逐渐被废弃。部分村民在田间劳作沾上污水,轻则皮肤瘙痒,重则溃烂。
愤怒的村民忍无可忍,于2009年11月将盛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请求市政府关停该企业,但港口区法院拒绝立案。2009年12月,六位村民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状告防城港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但市中院至今也未立案。
港口区一名干部对记者说,防城港是广西北部湾滨海城市群中惟一的全海景生态城市,“城在海中,海在城中”,而盛隆公司就像一颗毒瘤,引进它“真是昏了头”。
对于这个国家明令关停的重污染企业,防城港市政府一直关爱有加。2006年8月9日,得知盛隆公司即将被列入关停名单,防城港市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广西自治区政府打报告,称盛隆公司“是加快实施开放战略引进的重大项目”,“公司发展前景广阔”。市政府“恳请自治区政府出面协调,明确该公司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限时关停淘汰范围的企业”。
记者就此要求采访防城港市政府有关领导,但被市政府办公室告知“领导都不在”。
据悉,盛隆公司2008年被授予“2007年度防城港市强优工业企业”称号,2010年1月被防城港市政府授予“2009年全市财税贡献大户”称号。记者注意到,从2004年至2010年,防城港市每年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加大对盛隆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扶持,打造“强优企业”。
国家明确要求,环保部门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应依法令其立即停产,对到期未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工商部门要吊销营业执照,质检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供电、供水部门要采取断电和停水等措施。据了解,防城港市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均未对已到淘汰期限仍在继续生产的盛隆公司采取任何限制措施。 关停淘汰产能越关越大
显然,防城港市政府的求情文件,让盛隆公司处变不惊。更令记者诧异的是:该公司在没有任何审批文件的情况下,从2009年10月起,又顶风违规建设了两座高炉,一座450立方米高炉正准备点火开炉,另一座450立方米高炉正如火如荼建设。
记者要求查阅上述新建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盛隆公司黄玉鸿表示“不便提供”。在记者再三要求下,黄出示了一份2010年2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致防城港市经委的函,内容是“同意盛隆公司镍合金技术改造项目开始前期工作”,该函要求盛隆公司在建设之前要“按规定依法办理环评、土地、项目立项等手续”。
尝到未批先建“甜头”的盛隆公司,再次规避了环评、立项等审批,顶风上马建设两座高炉。盛隆公司内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增加与关停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抗衡的砝码,公司不惜铤而走险,近几年一直在违规扩建。
而据当地媒体报道,2008年11月26日,防城港市市长莫恭明、副市长陈可猛深入盛隆公司调研,要求该公司抓住当前机遇加快发展,争取早日挂上广西强优企业这块牌。
2010年3月11日,市长莫恭明再度深入盛隆公司调研,要求争取新项目早日上马,早出效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对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盛隆公司大规模扩建所需资金从何而来?防城港市港口区房管局提供的材料令记者颇为诧异的是:截至2010年3月17日,盛隆公司以13本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向湛江市商业银行贷款1.21亿元,抵押期限为2008年6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警惕“重锤砸空”延缓“转方式”进程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仍不尽如人意。”工信部网站发布的《2009年钢铁行业发展回顾及2010年展望》中如是表述。
一边限制落后产能,一边新开产能项目,和防城港市一样,当前一些地方的传统产业陷入自相矛盾的发展“陷阱”。中国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海民对记者表示,地方政府的“趋利”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难度。
刘海民说,作为“既得利益者”,一些地方政府暗中保护落后产能,由当地经贸委、发改委批准或企业自主建设,将属于淘汰范畴的3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改扩建为300立方米以上,将20吨以下转炉改扩建成20吨以上,但这个标准往往很快也落后了。他指出,目前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石、焦炭、电解铝在内的不少行业,都出现了边淘汰落后产能,总体产能日趋增加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姜长云也对记者表示,落后产能企业之所以能继续扩充,关键在于地方政府不作为,有的地方甚至认为,谁先淘汰谁吃亏,总是寄望于别人先淘汰,导致淘汰进展缓慢,淘汰任务越来越重,这势必造成淘汰落后产能“南辕北辙”。
“我国目前要素价格扭曲,市场淘汰落后产能的能力较弱,一味强调市场手段去淘汰落后产能,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慢,势必延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吕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有形之手”必须“硬起来”。
专家认为,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亟待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促使地方政府职责到位,决不能因所谓的“利益博弈”损害国家利益、全局利益和老百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