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韩立锋第一次在二中院受审。资料图
利用担任行长的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公司在获取贷款、延缓催收贷款方面提供帮助,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原行长韩立锋收受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款1300余万元,被检方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韩立锋案在二中院二次开庭。
上午庭审
法院调取新证据
43岁的韩立锋原是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党委书记。遵照北京市高院的指定管辖决定,其受贿案由二中院审理。
据市检二分院指控,韩立锋于2011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分别接受2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贾某的请托,为2家公司获取贷款、延缓催收贷款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先后2次共计收受姜某给予的1000万元,5次共计收受贾某给予的款物318万余元。
2013年9月,韩立锋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韩立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9时40分左右,该案在二中院再度开庭,与第一次开庭不同的是,此次审理安排在仅能容纳七八个人的小法庭,旁听席位一早便被占满,没有媒体旁听今天的案件审理。
据检察官说,今天是法院调取几份新证据需要当庭出示,但是控方和辩方都未明确表示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
第一次开庭供述“后悔没听妈的话”
此案第一次开庭是在2014年2月18日,当天恰逢韩立锋43岁生日,在庭审中,韩立锋当庭承认指控,表示认罪。至于受贿赃款,韩立锋以母亲的名义存了起来。
庭审中,韩立锋陈述了详细受贿经过。据其辩护律师表示,韩立锋离过婚,前妻和孩子在一起,孩子已经考上英国的大学,其子没去上学之前,韩立锋就被控制了。另外,韩立锋本来应在去年8月结婚,因为本案,婚也没结成。
至于案发,公诉人称,因为有人揭发他,8月初市纪委找韩立锋谈话时,他主动将涉嫌受贿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实际上举报的事经查都是没有的事。
据其辩护人说,韩立锋被抓时钱还存在卡内,后来全部退还了赃款。
韩立锋在法庭上忏悔:“当时我母亲说千万不要干违法的事,但我还是因为贪念收了赃款”。
起诉书显示,两名行贿者分别是北京天润置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贾树森和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燕红。姜燕红因行贿1000万元被检方另案处理,起诉书上未显示贾树森涉案情况。
另据2009年的公开报道,当时贾树森、姜燕红分别以北京天润置地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一起参加了某项目的签约仪式。
韩立锋说,收姜燕红的钱是因为帮助后者获得了5亿贷款,后者给的好处费;收受贾树森的钱款则是帮助他推迟了偿还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