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铁柱)现年43岁的韩立锋在担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期间,分多次收受两家房地产公司老总给予的款物贿赂,共计1300余万元。韩立锋被检方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二中院二次开庭。
检方指控,韩立锋于2011年至2012年间,在担任北京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期间,先后分别接受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贾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取贷款、延缓催收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两次共计收受姜某给予的1000万元,五次共计收受贾某给予的款物318万余元。
此案第一次开庭是在2014年2月18日,当天恰逢韩立锋43岁生日。庭审时,韩立锋曾详细说明了受贿过程。韩立锋称,当时姜某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向银行提出贷款4.7亿元。他为帮助姜某,向该银行的总行进行上报,经过他多次说情和努力,贷款终于获得总行的同意。韩立锋称,姜某为感谢他的贷款帮助,分两次给他1000万元。
当银行发现某房地产公司的贾某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时,韩立锋和其他人商量经总行批准后,允许贾某分段还款。贾某为感谢他,给了他一张200万元的支票。他还先后收受贾某给的现金和消费卡等。
检方认为,韩立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检方指控,韩立锋当庭承认指控,表示认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昨天的庭审主要是针对某些新证据进行质证。(北京青年报 李铁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