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国安局破获两起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潜伏、刺探,很多人会以为这些是影视剧的情景。实际上,间谍活动离我们并不遥远。大连是东北地区的核心城市、是东北亚区域的重要航运枢纽,也是我国军事战略要地。在美国重返亚太的国际大背景下,东海、南海冲突加剧,海军迎来了建设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大连地区国防科研单位涉及海军装备生产、实验的任务空前繁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将大连地区国防军工领域作为重要目标,多路出击,明暗合围。去年,大连市国家安全局破获了两起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2014年4月,在我市某大型企业,一名工人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我市国家安全机关的注意。
经查,此人姓韩,瓦房店人。据韩某交代,他进入重大军工项目生产现场拍照是受一名“记者”的指使,这名“记者”实际上是国家安全机关早已关注的境外间谍人员。那么韩某是如何与境外间谍人员联系上的呢?韩某说,他曾经在网上发布过求职信息。
2014年3月,一个陌生的用户主动联系他,自称记者,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指示韩某到某军工企业就业,表示提供军工项目的照片就可以获得资金。
在这名境外间谍人员的指使下,韩某利用工作之便,多次进入敏感区域,拍摄大量军事目标照片传到境外,并到北京对国防配套产业技术项目推介会现场进行同步录音和拍照,又专程前往葫芦岛拍摄了另一项重要军事目标。短短几个月,韩某因此获利超过9万元。
经查,韩某共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重要军事目标照片数百张。
张某是河北籍来连人员,2014年4月,他用手机聊天时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交友申请,对方自称境外杂志社编辑,想要聘请张某兼职为军事舰船专栏提供“辽宁舰”照片。受“兼职”的优厚报酬吸引,张某开始为对方工作。
到2014年8月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共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照片500多张,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事实+
窃取国家秘密最高可判死刑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腾讯新闻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