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院长郑鄂称“还在做方案”,遴选委员会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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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官招录、遴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了,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的尝试。那么,广东是否会从学者、律师中选拔法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还在做方案,方案通过公布之后大家就知道了。”
律师做法官,能否守住“清贫”?教授做法官,能否耐得住“劳累”?法院人才要如何进如何留?学者、律师、法官……都有话说。
代表说法
法官待遇低缺乏吸引力?
“作为法律人,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受相同的教育,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本来就应该互通。”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吴青对于这种遴选机制持积极的肯定态度,“国外很多法官都是先做律师,积累经验后再去做法官的。”
不过,吴青对待遇问题却表示担忧。“现在的司法改革加大了法官的责任制度,说白了是谁审谁负责,而且要终身追责,在这样的考核机制下法官的压力很大。但现在职业保障没能跟上,若是真的要养家糊口,以现有的收入来说太低了。”
就此,她认为,应提高法官的职业保障。
当事人说:律师当法官不都是为了钱
2014年,最高法院曾公开选拔局级法官,广州律师张新强进入最后面试,但最终与最高法失之交臂。对于此次最高法将该制度写入工作报告,他表示很欣慰。
张新强指出,由于律师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法治有更多直观的感受、对审判工作更熟悉,且律师善于换位思考,从律师之中选任法官更能让参与庭审的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保障审判的公正,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如果是为了钱,律师根本不需要去当法官,律师每年收入足够保证衣食无忧,现在法官的收入很多还不如律师。”张新强认为。
张新强坦言,一般级别的法官对律师很难有吸引力。“要给予与其能力相匹配的职位和待遇,只有在适当的职位上,律师和学者才能发挥相应的价值,实现自己的法治理想。”他认为,给予优秀学者和律师在法院内一定级别的职位,是很有必要的。
官方说法
法官遴选办法或将出台
将有律师学者等当评委
郑鄂昨日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目前广东高院已起草了《广东省法官遴选办法(试行)》等材料,并计划于近日再次提交审议。一旦审议通过,广东省将立即着手组建法官遴选委员会。
他同时表示,法官遴选委员会将先在省一级分别设立。其组成人员有两部分: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常任委员包括省人大有关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部门代表;非常任委员包括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律师和法官等组成。同时规定社会各界别的代表比例不能低于50%。
据悉,此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遴选专业法官时,评委中也有律师的身影。
要“进得来” 也要“留得住”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表示,长期以来法官“进得来”的渠道比较单一,程序有些问题。其建议,要解决这两个问题,首先要落实法官职业化改革中,真正让法官在办案和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享有充分自主权,有真正的职业权威和职业尊严。“否则的话,律师和学者进入法官队伍后,法官还是过去的行政化管理,他们是不愿意去的。”
黄亚英同时指出,由于要吸引的是优秀学者和律师,必须在待遇和办案条件等环境要予以匹配。“很多有理想的律师和学者,对物质待遇有一定要求,但更多是看中法官的职业尊严和职业权威,有些优秀学者想实现法治理想,想真正做点事情。”
相关背景
法官遴选历程
早在1999年10月,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就提出改革法官来源渠道,逐步建立上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律师和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中选任法官的制度。
2002年,我国开始实行统一司法考试。2002年4月,安徽省承义律师事务所时任执行合伙人、安徽省律师协会时任副会长汪利民被选为安徽高院副院长。
2013年12月,最高法院面向社会招聘2名局级、3名处级干部,多名学者、律师报名参加,后经过公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清林等5人坚持到了最后。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到,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2015年1月28日,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该院在全国首创任期制法官制度,并提出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官,通过此举将优秀律师、法学专家等法律人才吸纳进入法官队伍。
(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