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但实施一年多来一张罚单未开出。昨日南都报道后,网友吐槽盘点,发现深圳缺乏执行而形同虚设的地方法规还有:其中老版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15年来也没有开过一张罚单;《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颁布两年多,实施的工作机构都还没成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因执法难被指成空文。部分法规中一些难以执行的规定为何最终还是会出台?深圳市人大有关人士解释,法规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不同委员意见会不同,对规定理解也不同。有时罚款并不是目的,更多是一种警示作用。深圳市人大表示接下来将推动立法精细化。
1、《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实施一年半来从未罚过
公厕尿歪罚百元 谁来盯人抓现行
法规内容:《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于2013年9月颁布实施,其中规定,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
实施情况:至日前《管理办法》颁布有一年半,却一张罚单都未开出,该法规被指成了一纸空文。罗湖区某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对辖区内违反公厕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过处罚,发现问题一般是督促,“处罚没有过,不好操作,不好取证”。
原因分析: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大的难度在于取证,谁来在厕所盯着抓现行?“我们出台的这项政策的目的就是以教育警示为主,强调市民文明如厕”。基层执法人员则称公厕多为街道城管部门管理,不太可能处罚。而街道执法队涉及面太广,执法力量不足。
应对之策:上周三,深圳副市长刘庆生提出各区要把公厕建设当成大事后,有关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会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对于是否进行处罚正在研究。
2、《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8年,数百万犬只仍未登记缴费
城管抱怨收狗难 病了死了还得赔
法规内容:2006年《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养犬应当缴纳管理费,每只犬每年管理费为三百元;不进行登记办证的养犬人,最高将被罚700元。
实施情况:条例实施8年多,仍存在办证登记率低、涉犬投诉多、执法力度弱等问题,目前深圳未登记缴费的犬只数以百万计。深圳市城管监察支队称,因缺乏强制权,目前以劝诫为主。城管部门无权查看犬主身份证明,无法上门收缴犬只。即使查处了,犬的处置也是一个大问题。目前,除了福田外其他各区都没有犬只收容中心,“这些查处没收的狗即便临时带走,不仅存放难,还要派人天天喂养,有些贵重的狗如果生病或死了,执法部门还要赔。”
原因分析:该条例取证难、执行难。行政主体城管局未有明确的执法权、缺乏强制性权力,加上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问题,使条例形同虚设。深圳是全国少数几个由城管部门担任养犬条例行政主体的城市,“我们只能管狗,其他城市能管人。”城管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应对之策:深圳市城管局表示,尽管每年该条例都在“建议修法”的建议书里,可迟迟未有确切时间表。今后将在三个方面加强执法力度。一是对“一站式办理犬证”的管理,增加核查和退出机制。二是开展“专项执法周”行动,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和专业人士在每天下午遛狗高峰期进行巡查。三是今年全部行政区域完成犬只收容工作外包服务。
3、旧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15年从未动真格
餐厅吸烟罚50 15年无一张罚单
法规内容:1998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控烟法规。其中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等室外场所禁止吸烟,违法吸烟,处以50元-500元罚款。
实施情况:实施以来,15年内没有开过一张罚单。
原因分析:为何法律会成为“纸老虎”?此前有关部门解释是“人手不够”。该条例规定,控烟的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系统唯一具有执法权的是市卫生监督所,仅几十人。深圳市法制办在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说明中认为,法律责任过轻是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
昨日,深圳市卫计委知情人士也告诉南都记者,旧的控烟条例之所以效果不佳,根本原因在于立法时规定由单一部门进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导致威慑力有限。如果执行性不佳,出台的法律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应对之策:自2014年3月1日起,经过修订后的控烟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赋予公安、城管、卫生局等12个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权,要求各位部门对各自职责领域内发生的违规吸烟行为进行处罚,相关部门需要将执法工作常态化。实施满一年,已开出个人罚单8856张,罚款44万多元。
4、《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实施两年相关机构仍未成立
性别平等很美好 机构悬空无着落
法规内容:《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2013年1月1日实施,这是中国大陆第一部性别平等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从法律上明确性别平等的含义,清晰界定了性别歧视,强调男女两性尊严和价值的平等及机会、权利和责任的平等。条例明确规定,由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另行确定。
实施情况:条例实施前多位专家呼吁,尽早建立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机构,保障条例有效实施,没机构执行条例终会沦为一纸空文。昨日,深圳市妇联相关负责人称,条例实施两年多了,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仍未成立。
应对之策:深圳市妇联表示,已经将各方意见提交到市编制办了,具体要等市编制办安排。
代表声音
立法一要体现民意二要有可操作性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曾表示,立法最重要有两点:一是体现民意;二是体现科学性,即将来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立法的‘门’开了,但并非开了门就一定能立好法,比如‘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和老版的‘特区控烟条例’,之前也是征求过公众意见的,但实施多年后均被诟病为‘一纸空文’。”杨勤认为,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性也有待提高。
官方回应
深圳市人大:将推动立法精细化
深圳市人大相关负责人介绍,一部地方法规的出台,从程序到时间上都有严格规定。要历经法制办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人大审议,人大还要开门收集民意,经过“三审”后,再提交表决,表决通过后才出台。时间上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从程序上,无论是法制办,还是人大,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负责人解释,立法的程序充分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部分法规中一些执行比较困难的规定,为何最终还是会出台?深圳市人大有关人士解释,法规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不同委员意见会不同,对规定理解也不同。比如公园管理条例规定“尿不准要罚款”,有的时候罚款并不是目的,更多是一种警示作用。
对于法规的修订和废除也有相应的规定。但如果是在执行中出现不合适宜的规定,则要根据安排适时修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两个月召开一次,每次上会的法规都要安排,而且还要经过二审或三审,时间上会很长,因此法规的修改每年是适时安排进行。
据其介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近日公布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办法》规定,从市人大法制委编制立法计划开始,整个立法计划要经过编制、征集意见、论证、立法协调会、送审、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市委批复、公布立法计划、调研起草、立法计划实施汇总报告、本年度立法计划综合报告等11个过程,历时一年。
此外深圳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近日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等7项制度,推动以后立法的精细化。 |